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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:为外籍突出贡献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

2016年02月19日 09:09    来源:中国侨网

 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》,《意见》指出,为外籍突出贡献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,倡导和鼓励外国友人为促进中国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公益等事业发展作出贡献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设定灵活务实的永久居留申请条件。积极服务政府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工作。实施重点引才计划备案制度,稳步扩大、动态调整重点引才项目备案范围,为外国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开辟绿色通道。建立人才签证与永久居留衔接机制,对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等纳入重点引才计划备案项目的人选申请永久居留的,予以优先办理。

  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永久居留申请标准。结合社会管理需要,积极发挥市场在外国人才和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,挂钩工资、税收和社会信用等市场评价要素,探索计点积分制等评价机制,建立服务国家发展战略、反映市场需求、条件简明量化的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指标评价体系,为国家需要、市场认可的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通道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完善外国人从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换机制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调整在华工作人员申请永久居留门槛,扩大聘雇单位类型范围,取消职务级别限制,放宽居住时限要求。对在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工作的外国人,畅通从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换机制。放宽外国优秀留学生在华工作限制,为其毕业后在中国境内工作和申请永久居留提供渠道。

  调整来华投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条件。实施积极的投资移民政策,结合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地域性特征,丰富评估要素,灵活调整投资年限、数额、方式等申请标准,大力吸引外国人来华投资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为外籍突出贡献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。进一步拓宽突出贡献人员范围、丰富推荐方式、简化申请手续、缩短审批时限,倡导和鼓励外国友人为促进我国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公益等事业发展作出贡献,为增进中外友好、维护世界和平、促进共同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表率。

  此外,积极回应家庭团聚人员永久居留的合理需求。扩大家庭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类型,放宽居留年限要求,对长期在华居住、曾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渠道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容纳能力,研究引入定额审批制度,实现人员数量合理调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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